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期权的内在价值是其行权价相对于标的当前市场价格所提供的正价格优势。外在价值是期权市场价格减去内在价值,也称时间价值;不过,其金额不仅取决于剩余时间,也取决于波动率、融资、股息和行权条款。
这一区分将立即按行权价交易的优势,与未到期合约的额外价值或估值效应分开。两部分都不等于交易利润,因为利润还必须计入已支付或收到的权利金。
内在价值的计算
看涨期权提供按行权价买入的权利,因此当标的市场价格更高时,就有内在价值。看跌期权提供按行权价卖出的权利,因此当标的市场价格更低时,就有内在价值。设当前标的价格为 、行权价为 ,每股金额为:
最大值函数取价格差额与零中的较大值,避免在合约买入或卖出价格不利时出现负内在价值。平值和虚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实值期权的内在价值则为正。
权利金的组成
假设 SPY 价格为 $750,一张行权价为 $725、剩余 45 天的看涨期权以每股 $34 交易。其行权价允许以低于当前市价 $25 的价格买入。从权利金中扣除这部分内在价值后,剩余每股 $9 的外在价值:
因此,一张对应 100 股的标准合约,其 $3,400 的买入价格由 $2,500 的内在价值和 $900 的时间价值组成。这是对期权当前价格的分解,而不是将利润分为已实现和未实现部分。
持有期间,这两部分都可能变化。SPY 上涨可能增加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而时间流逝或隐含波动率下降可能减少继续持有合约的额外价值。市场权利金的变化由二者共同决定,不一定与单独考虑的某一部分变化方向相同。
时间价值的来源
未到期的看涨期权保留在进一步上涨后按行权价买入的选择,同时允许持有人在价格下跌后放弃行权。看跌期权同样在下跌后保留固定卖出价格,但并不要求持有人在上涨后仍按该价格卖出。保留这种选择的能力,有助于解释期权为何能具有超出当前行权价优势的权利金。
在其他定价假设可比时,更多时间通常提供更多发生有利变动的机会。较高的隐含波动率,即通过模型从市场权利金反推的波动率,通常也会提高标准看涨和看跌期权价值。更大的有利变动可以增加到期收益,而不利结果不会迫使持有人行权。
随着到期临近,到期收益可发生变化的时间减少,时间价值通常下降。下降速度并非固定,而是取决于标的价格与行权价的距离,以及剩余期限。预期波动率的变化可以独立于时间流逝而增加或减少时间价值。利率和预期股息也会影响等待行权的经济收益。
价值与利润
若到期时 SPY 仍为 $750,示例中行权价为 $725 的看涨期权每股内在价值为 $25,不再有时间价值。其 $2,500 的到期收益比已支付的 $3,400 权利金少 $900。因此,即使期权处于实值状态,持有人在不计费用时仍亏损每股 $9,或每张合约 $900。
内在价值若有更大幅度的增长,可以超过时间价值的损失。到期价格为 $775 时,同一看涨期权每股内在价值为 $50。扣除 $34 的开仓权利金后,每股利润为 $16。到期前卖出也可在平仓价格中实现时间价值;其盈亏为卖出权利金减去开仓权利金,再按合约规模和数量换算。
行权与可变现的时间价值
按最初 $34 的报价卖出示例看涨期权,可同时取得每股 $25 的内在价值和 $9 的时间价值。行权则是在股份市场价值为 $750 时,按 $725 买入。该交易提供 $25 的价格优势,但不会另行支付剩余 $9 的时间价值。
差异来自所完成交易的性质。卖出平仓转让的是整个未到期期权,行权则立即使用权利,并以股份持仓替换期权。这些股份后续可能产生收益,但所有权也使持有人承担后续亏损风险。它不同于继续持有一项可以选择不使用的权利。
若能够在市场上以适当价格卖出,且扣除成本后仍可收回时间价值,卖出平仓通常优于先行权、再立即完成等效股份交易。不过,当股息或行权价款的支付时点使立即持股或取得卖出所得更有价值时,提前行权仍可能具有经济意义。这些考量取决于期权类型和行权条款。
行权方式与估值边界
标准美国股票和 ETF 期权为美式期权,允许到期前行权。在无摩擦市场中,立即行权的能力使期权价值不低于内在价值:持有人可以直接取得当前行权价优势,而不必以更低价格卖出期权。实际报价和交易成本会影响这一理论比较能否实施。
欧式期权仅允许到期时行权,因此不能通过立即行权取得当前内在价值。利率为正时,深度实值欧式看跌期权因收取行权价款的时间推迟,其价值可能低于当前行权价优势,此时价格减内在价值的差额可能为负。这是融资与行权时点的效应,而非合约到期收益为负;这一区别来自欧式估值公式对未来行权价款收入的贴现。